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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实施意见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就业工作公开办事办法

民办教师选招工作公开办事办法
中小学收费公开办事办法
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开办事办法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公开办事办法
违示违诺责任追究办法
政务公开考核制度
   
   
   
   

 

         

政务公开实施意见

    根据朔州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1997)3号文件“关于转发山西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晋纠办发(1997)10号文件的通知”和中央、省、市有关推行政务公开、优化行风建设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引深反腐败斗争、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行业新风,促进职业道德建设和机关作风转变,经市教育局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局管理的、深受社会关注的招生考试、学生就业分配、民办教师转正、中小学收费、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五项业务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1、公开办事的内容
  ①办事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原则、命令等)。
  ②办事程序(包括办事过程、顺序和手续)
  ③办事职责( 包括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职责等)
  ④办事纪律(包括办事要求,纪律规定、违章处理办法等)
  ⑤办事结果(包括办事的最后结果和对违章行为的处理结果等)
  上述内容涉及国家保密事项的除外。
2、公开办事的形式
  ①实行公开办事的部门,要将办事依据、 办事程序、办事职责、办事纪律、办事人员须知等凡与公开办事有关的制度和规定,醒目地张贴在办事场所的墙上,办事人员并能耐心地向咨询群众做出解释,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②要根据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和群众公布公开办事内容。
  ③凡是实行公开办理的部门和科室,在进行集中办理期间,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挂牌或亮牌服务,以利群众监督。
3、公开办事的措施
  ①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纪委八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学习市纠风办的有关文件和实行公开办事制度的有关材料,充分认识实行公开办事制度的重要意义,从而使公开办事成为全体工作人员的自觉行为。
  ②成立监督检查组,强化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组的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公开办事制度的部门和有关科室共同组成,纪检组长任组长。监督检查组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现场办公和随机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督,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公开办事的执行情况,以及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和调查处理有关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各有关部门和科室在每年召开重要会议和部署工作时,要通知监督检查组的人员到会,在进行集中审批或办事的关键阶段,要及时通知监督检查组介入,执行监督检查工作。
  ③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举报电话是2022656、2022570。举报箱根据实际设置,安放在公开办事现场并设专人管理。
  ④实行公开办事项目的责任制。与五项公开办事项目有关的部门和科室的负责同志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做到真抓、实抓,绝对不允许弄虚作假和做边面文章。此项工作年底要列为考核各有关部门和科室的一项硬指标,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存在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满意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科室的责任。
    ⑤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各部门和科室在每年的集中公开办事结束后,要进行一次认真回顾总结,针对公开办事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改进,以便公开办事制度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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