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就业工作公开办事办法
为了创造毕业生就业工作“公开、平等、竞争”的良好环境,按照省、市有关精神和要求,提出朔州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公开办事的具体办法:
1、毕业生就业工作需要工开的办事内容
①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原则公开
毕业生就业工作要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按照上级政策和规定,国家任务计划内招收的毕业生,原则上仍由国家负责在一定范围内安排就业,主要通过“供需见面”和一定范围内的“双向选择”办法落实就业方案;师范类毕业生原则上在教育内部就业,充实第一线;定向毕业生坚持定向分配,局培毕业生按合同就业;毕业研究生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就业。以上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每年都要通过新闻媒介大力宣传,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
②需求毕业生的信息和毕业生就业计划公开
市区(县)主管毕业生就业部门和各大中专学校,每年年初积极收集用人部门对毕业生的需求信息,并定期向毕业生发布,同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的指导,使毕业生能够有效地利用信息正确择业,通过供需见面与用人单位协商落实的就业计划,经市审核正式下达后,要将整体就业计划向全体毕业生公开,增强就业计划的透明度。
③毕业生综合测评成绩和排列名次公开
落实毕业生就业方案,要以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公开,按照综合测评成绩的最低顺序排列名次。学校要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坚持择优安排的原则。其他毕业生也要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就业单位。
④需要照顾毕业生的条件公开
各校要提前摸清学生的家庭情况、生源地区以及个人的志愿等。对确有困难需要照顾的毕业生,要在搭配毕业生就业名单之前,将需要照顾的条件(如本人有残疾或是家庭有实际困难以及其他需照顾的理由等),向毕业生全部公开。对要求照顾的毕业生要尽量在就业计划内予以照顾,做到合情合理,让其他毕业生口服心服。
⑤毕业生就业分配结果公开
各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最后确定毕业生派遣名单时,要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将最后确定的就业方案向毕业生公开,使分配结果真正做到合理、公平。
2、毕业生分配就业工作应遵守的纪律和要求
①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校、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使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稳妥、健康地进行。
②要广泛接受广大毕业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在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入关键阶段,要在集中办公地点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工作人员要实行挂牌办公;有关办事程序、规则要张帖上墙。
③各校、各主管部门凡从事毕业生就业、安排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强化服务意识,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对违背原则,不符合政策的事宜,一律不予办理。不参与和接受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宴请和礼品等。以上纪律,如有违反,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
|